药品包装,不是你想做就能做,不是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

2023-11-30  •  营销知识  •  包装设计公司设计  •  1302

药品包装设计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与条款,让设计人们了解知晓下,使得在实际的药品包装设计中不要走弯路。

药品包装设计是设计最少的一个行当,随着药房的大量分布,市面上人群可以主动去选择的时候,药品包装设计无形中也在竞争包装的销售力了,山寨的包装设计,或者是劣质的包装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药品的销售。但是药品的包装设计,是在严格的规定下才能进行的,药品包装,不是你想做就能做,不是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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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药品的包装设计,国家法规是有明确号令的,
2006年发布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也就是常说的24号令 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 药品通用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一致,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对于横版标签,必须在上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对于竖版标签,必须在右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
  (二)不得选用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
  (三)字体颜色应当使用黑色或者白色,与相应的浅色或者深色背景形成强烈反差;
  (四)除因包装尺寸的限制而无法同行书写的,不得分行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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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第二十七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禁止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以及其他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名称。
  药品标签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印刷在药品标签的边角,含文字的,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

仅供设计同行们参考,实际的制作中多熟悉这个方面的法规与号令,让设计在有限的范围内发挥最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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